说到电信诈骗,想必大家都不陌生,尤其是近些年来国内对电信、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强,但黑龙江的一名女子的遭遇显得特别奇葩,与别的网络诈骗不一样的是,实施犯罪者居然是监狱内的服刑犯。
▲涉事黑龙江牡丹江监狱 近日有新闻报道,黑龙江牡丹江监狱张钧波以花钱减刑、打点各单位为事由,对受害人王女士实施诈骗,共计3884000元。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王女士并不是唯一的受害人,张钧波在2013年11月至2016年1月期间,利用手机,与受害人李某、李某某、史某某、王某进行联系,以虚构办理立功材料、改判需要走关系等事由,向这些受害人诈骗751000元,其中李某某、史某某还是张钧波同监室刑犯。可以说,在服刑中的张钧波实施了两次诈骗行为,而第二次诈骗还是张钧波首次实施诈骗被立案侦查,被关在监狱禁闭室等待开庭审理的严加看管期间发生的。依照《监狱法》、《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像张钧波这样的服刑人员是不得擅自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。而在该事件中,张钧波还让狱警为其夹带钱物以及转移收受违禁物品。而按照常人的了解,监狱应该是有安装手机信号屏蔽器等干扰设备的。像张钧波关在监狱禁闭室的时候,更应该严加看管,禁止与外部进行通信联络的。但事与愿违,从此次张钧波狱中诈骗数百万的事件来看,黑龙江牡丹江监狱是存在管理漏洞的。
《监狱法》中也有明确规定,狱警“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,忠于职守,秉公执法,严守纪律,清正廉洁”,更是不得“索要、收受、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”,而在张钧波狱中诈骗事件来看,多名公职人员并未做到清正廉洁。更令人诧异的居然还发生了单独关押在禁闭室中,张钧波成功进行了第二次诈骗行为。这真的令人不可思议。相关法律法规,尤其是对狱警等公职人员的管理制度不能形同虚设,也有必要考虑采用手机信号屏蔽器、手机检测仪器等,严加看管、把控监狱内手机等违禁物品的查处。亡羊补牢,为时未晚,监狱管理的漏洞得加紧堵上,如果相关的事件整治中是敷衍应事,像此次狱中诈骗事件相信不会是最后一次。
面对日新月异的通讯技术革新,很多保密单位特别是监狱这类场所更应当努力做好信号屏蔽工作,购置大展电子信号屏蔽器,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!